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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0月29日 星期二

財經剪報: 一棟以上非自住屋 財部擬課囤房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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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篇: 一棟以上非自住屋 財部擬課囤房稅

財政部年底將提出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」(奢侈稅)修正草案,財政部長張盛和昨天說,將規劃配套措施,督促地方政府針對持有一棟以上非自住房屋者,加重課徵房屋稅......

全文閱讀 聯合新聞網

第二篇:

房產業反彈 批政府「囤房稅」違憲  

 
針對財政部擬對多屋族加課「囤房稅」,台中副市長黃國榮表示,台中市早就對第二棟房屋採較高稅率課稅,並無加課「囤房稅」的必要。 黃國榮指出,台中市現行作法,對民眾第一棟自用住宅課徵1.2%房屋稅,笫二棟以上非自住、非營業住宅課徵2%房屋稅,營業用住宅則課徵3%。.......

全文閱讀 聯合新聞網

敏莉回應:
文末提到: 現行房屋交易市場中,有不少購屋人因為房屋坪數不足,多是購買合併戶打通,交易後擁有二張房屋權狀,這種比率約占三分之一,魏嘉銘問政府,這也算囤房嗎?

我們家就有這種問題,請魏理事長繼續為民喉舌囉不過,打通居住卻沒有申請合併成一張門牌,缺點不只於此,還包括自用住宅利息扣除額只能申報戶籍所在的那一戶房貸利息,購買兩戶打通者,要先想好是否要申請合併門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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